电力发展概述
一、电力系统的发展历史
(一)、电力系统的发展历史
中国电力系统是随着中国电力工业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它的发展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⑴ 1882~1937年。1882年7月26日上海第一台12机组发电到1936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夕,全国共有461个发电厂,发电装机总容量为630MW,年发电量为17亿 kW·h,初步形成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南通等大、中城市的配电系统。⑵ 1937~1949年。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后,江苏、浙江等沿海城市的发电厂被毁坏或拆迁到后方;西南地区的电力工业出于战争的需要,有定的发展。日本帝国主义以东北为基地,为战争生产和提拱军需物资,从而使东北电力系统也有一定的发展。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为1848.6,年发电量约43 亿kW·h,居世界第25位。当时中国已形成的电力系统:①东北中部电力系统,以丰满水电厂为中心,采用154kV输电线路,连接沈阳、抚顺、长春、吉林和哈尔滨等地区;②东北南部电力系统,以水丰水电厂为中心,采用220kV和154kV输电线路,边疆大连、鞍山、丹东、营口等供电区;③东北东部电力系统,以镜泊湖水电厂作为中心,采用了110kV输电线路,连续鸡西、牡丹江、延边等供电区;④ 冀北电力系统,以77kV输电线路连接北京、天津、唐山等供电区和发电厂。 ⑶ 1949年以来,中国的电力工业有很大的发展。1996年中国大陆部分的发电装机容量达2.5 亿 千 瓦,年发电量为11350亿kW·h,居世界第2位。从1993 年起,发电量每年平均 以6.2% 的速度增长。但是,就人均用电量、电力系统自动化水平和发输配电的经济指标而言,我国的电力工业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
(二)、电力系统的现状
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的电力工业得到相应的增长,逐步形成以大型发电厂和中心城市为核心,以不同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为骨架的各大区、省级和地区的电力系统。全国电网已经基本上形成500千伏和 330千伏的骨干网架。大电网以基本覆盖全部城市和大部分农村;以三峡为中心的全国联网工程开始启动,我国电网进入了远距离、超高压、跨大地区输电的新阶段。1987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跃上了1 亿千瓦的台阶;经过短短几年的努力, 1995年3月又突破2亿千瓦大关。1990年,在发电装机容量中水力发电机组的容量为36045MW,占总容量的26.1%;火力发电机组的容量为101845MW,占总容量的73 .9%。发电容量超过500MW的发电厂有66个,其中18个超过1000MW(3个水电厂,15 个火电厂)。全国最大的火力发电厂是谏壁发电厂,发电容量为1625MW;最大的水力发电厂是葛洲坝水电厂,容量为2715MW。中国的核电厂有浙江的秦山发电厂,第一台大亚湾核电厂2台900MW机组,变已建成发电。在输电线路建设方面,自 1981年中国的第一条500kV输电线路投入运行以来,500kV的线路已逐步成为各大电力系统的骨架和跨省跨地区的联络线。中国的输电电压等级为500kV,300kV, 220kV,110kV,62kV,35kV,其中63kV仅限于西北地区的电力系统。到1988年止, 110kV以上的线路总长度为201872km,其中500kV和330kV的线路分别为7117km和 4024km,中国自行设计和建造的±100kV直流高压输电线(从浙江省的镇海到舟山岛),全长53.1km(其中海底电缆11km),已于1988年投入运行。自葛洲坝水电厂到上海的全长为1080km的500kV高压直流输电线路也已于1989年建成投入运行。电力工业的整体技术装备水平稳步提高,20万、30 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已成为主力机群 。供电煤耗从1993年以来下降12 克╱ 千瓦时。 随着电力工业的发展,逐步形成了发电装机容量在2000MW以上的电力系统11 个,其中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四大电力系统的容量在1990年均已超过18000 MW。 由于中国的水力资源70%以上在西南和西北部,煤炭资源的大部分蕴藏在华北和西北部,而负荷中心则在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所以随首黄河、长江、红水河等巨大流域水力资源的开发和煤炭基地火电厂的建设,预计在2000年前后,除新疆、西藏、台湾以外,全国各跨省电力系统和省级电力系统(包括香港和澳门地区)之间 将逐步形成互联电力系统。(三)中国的主要电力系统
包括如下几个电力系统。 大地区跨省电网:东北电网、华北电网、华中电网、华东电网、西北电网、南方互联电网、西南互联电网; 直属省级电网: 山东、福建、云南、贵州,四川、新疆 、西藏和海南省电网及包 括香港
澳门地区电网和台湾省电网。
(四)电力系统的调度管理
中国电力系统的调度管理分为国家电力调度,大区(或跨省)电力系统调度,省级电力系统调度和地区电力系统调度。按照电力系统 “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调度的管理范围及主要职责如下所述。
(1)国家电力调度 负责大区电力系统间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联络线的运行管理;协调确定各大区电力系统间的效换功率;负责大区电力系统互联的安全稳定运行;协调各大区电力系统的经济的运行;收集全国各电力系统的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 (2)大区电力系统调度 直接调度大区内大型水力和火力发电厂,500(330)kV 及以上电压的线路和变电所,220kV省级电力系统间联络线路和变电所以及直接调度的发电厂的送电线路;负责大区电力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和电能质量的管理;监督各省级电力系统执行发电和用电计划,或监督各省级电力系统按计划控制联络线的交换功率;收集全电力系统的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国家电力调度。 (3)省级电力系统调度 调度省内220kV线路和变电所,以及秘属水,火力发电厂(由大区直接调度的除外);调度地区电力系统间110kV的联络线;负责省级电力系统范围内的安全经济运行和电能质量的管理;按计划完成发电任务和控制用电负荷,或控制与相邻省级电力系统间的联络线功率;收集本省级电力系统的住处并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大区电力系统,独立的省级电力系统则直接上报国家电力调度。 (4)地区电力系统调度 调度110kV及以下电压的线路变电所(由省级电力系统调度的除外);负责地区电力系统和配电网的运行管理工作;掌握和分析用电负荷情况,并对高压大用户和县供电所进行调度管理;对地区小水电厂、小火电厂衽调度管理;收集地区电力系统的信息,并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省级电力系统调度。(五)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
中国的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工作始于1958年,东北电力系统首先采用机电型远动装置收集模拟信息,用模拟计算机进行自动调频和经济调度。60年代末,在华北、东北、华东电力系统的调度中就开始应用电子计算机,并于1978年8月在华北电力系统首先实现了用国产电子计算机对电力系统进行实时安全监视。近年来,各大区电力系统及一部分省级和地区电力系统也进行了电力系统调度的控制自动化的研究和实践,不同程度地实现了住处的收集、传达室输、处理、显示、打印等功能。1990年前后,要求所有大区、省级及50个地区电力系统的调度所实现不同程度的用计算机监视和控制的自动化调度系统,到 2000年,全国各级调度都要根据各自功能的要求,建立自动化调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