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发布公告,拟与中核集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约定中核集团将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电”)57.65%股权及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中国核电行使。中国核电称,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系统化开发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告显示,托管期限自协议生效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中国核电将在委托管理期间代表中核集团,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和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并对新华发电建设投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等日常经营事项,按照受托方日常授权进行决策实施。中国核电将根据协议约定收取相应委托管理费用,每年度委托管理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
资料显示,新华发电成立于2002年,由中核集团和水利部共同出资,注册资本金12.75亿元,主要业务覆盖新能源、储能、水电、综合智慧能源四大板块。
截至目前,新华发电资产总额超1223.82亿元,并网装机规模超1265万千瓦、在建装机规模超1714.99万千瓦、电网年供电量超22亿千瓦时,新能源储备项目超2000万千瓦,抽水蓄能、光热规模跻身行业第一梯队。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运营优势,提高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质量,同时公司与标的公司资源协同,共同开拓市场,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系统化开发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于此次交易的影响,中国核电在公告中明确。
记者了解到,中国核电的主营业务并不局限于核电领域。根据中国核电官网数据,截至2023年3月27日,中国核电控股在运新能源装机容量1253.07万千瓦,在建新能源装机容量572.6万千瓦。2022年新能源发电量累计为140.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66%。
随着此项协议的推进,中核集团所属两大非核清洁能源产业平台——中核汇能和新华发电将正式“合体”, 由中国核电共同运营。
资料显示,中核汇能成立于2011年11月,为中国核电的控股子公司,也是中核集团、中国核电非核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建设、运营的专业化平台。其业务范围涵盖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潮汐发电、火力发电等。
公告表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中国核电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作者:白 宇编辑:张 宇校对:于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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