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区域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
各方协同共商共治共建 打造市场议事协调“合作圈”
7月2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成立,这是全国首个区域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标志着自我国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先行先试、到打造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标杆迈出了重要一步,对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由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改组而成,由发电方、输电方、购电方、市场运营机构、第三方等类别代表组成,初期规模38人。作为独立于电力交易机构的自治性议事协调机制,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履行建立健全市场成员行为自律职责,为市场各方提供平等的议事平台和机制保障,与运营机构市场监测、监管机构专业监管共同构建电力市场运行“三道防线”。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指出,目前,电力市场仍存在体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规则不统一、跨省跨区交易存在市场壁垒等问题。“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的成立,有助于增加各市场主体对市场建设的话语权。未来市场规则修编,将更直接倾听一线声音,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的利益,这有利于形成更可操作、可持续的规则。”中电联电力市场分会副秘书长周正道表示。
在本次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组建中,广东华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潮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首次加入。广东华厦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项文清表示,“通过加入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售电公司、用户等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参与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议事协调,更好地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运营中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为了适应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储能企业也首次成为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代表。当前,以风电、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已经成为保障南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能源来源,但新能源受自然资源影响较大,“看天吃饭”属性明显,具有极强的随机性、波动性、间歇性。有储能企业代表表示,“储能发售电企业进入市场,将为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在市场中的交易机制建言献策,推动新型主体尽快进入市场,更好发挥其在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调节作用,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目前南方区域已达成首批港澳跨境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并与越南、老挝等国开展跨境电力交易,市场联系日益密切。下一步,结合跨境电力协作机制建设,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或适时引入跨境电力市场主体代表,进一步推动南方区域与港澳和澜湄地区电力市场协同发展。
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南方样板”建设再提速“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作为保障市场可持续发展的议事机构,随着更加丰富多元的主体进入市场,我们将不断完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市场机制,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需要。”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部主任张巧玲表示。
近年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以打造“南方样板”为目标,加速推进市场建设,并已开展按周全域结算试运行。“南方样板”既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实践,也是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的积极探索。
目前,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注册主体已达到18万家,同比增长19.1%,其中发电企业1169家、售电公司709家、电力用户17.89万家。中长期省内市场化电量由2016年的1519亿千瓦时增长到2023年的6213.7亿千瓦时,2024年5月已达到2666.1亿千瓦时,年均增速22.3%,市场开放程度走在全国前列。南方区域首创黔电送粤、云电送粤分电到厂机制,将省间送电计划落实到具体电厂,在供应紧张时有效激励和约束发电履约,引导电力供给和需求更高水平良性互动。
西电东送计划性送电在实现东西部共赢、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不断推进,新能源装机和电量“双升”,东西部省区产业格局变化,各市场主体不断对资源优化配置提出新诉求,推进市场建设、建立协商机制的重要性也随之凸显。
“随着能源转型不断提速,电力体制改革步入深水区。稳步有序推进多层次电力市场建设,需要持续‘升级’市场机制设计,以更好发挥其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电力行业科学发展。各省区政府、各市场主体都盼望能够在市场建设中统一共识、同向发力、共商共建,既求最大公约数,也求最优解。”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专家委委员、清华大学电机工程系教授夏清表示。
下一步,南方区域市场管委会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议事规则,逐步实现实体化运作,保障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行稳致远,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为我国能源电力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黄雅熙 韩晓彤 龙翔 高海翔 孙祎泽编辑:张宇校对:孔欣慰